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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歌同行》影评:渐入俗境的通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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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的地下世界流行一句笑话:如果明星们都洁身自好了,那各种软硬毒品的销量将会减少一半。虽然不过是个笑话,但也反映出娱乐圈滥用“药物”的事实。最近,曾出演过《天生杀人狂》、《黑鹰坠落》等片的演员汤姆塞兹姆又被曝光私藏、滥用毒品,更被收监关押,闹到现在不仅人气全无,在圈子里也是名声臭到家,人人见而远之,凄惨到只好自拍毛片在网络上贩卖。可谓毒品害人的最新案例了。影坛是如此,歌坛也不例外;实际上,中外的流行歌坛里,磕药似乎是更普遍的现象。有时候不磕还显得不合潮流,三五好友见面,人家问起“今天你磕了没”,你还会怪不好意思的,为自己今天没磕而感到羞愧不已,暗暗发誓要回补上。 
   娱乐圈“磕药“现象,已经有很长历史了。年的传记片《灵魂歌王》的主角雷.查尔斯,就曾有很长的磕药史。凑巧的是,新片《与歌同行》的主人公,和年的雷.查尔斯在很多方面都有得一拼,其中也包括磕药的历史爱好。美国现代音乐史上,只有两位明星同时入选“乡村音乐名人堂”和“摇滚名人堂”,一位是大名鼎鼎的“猫王”(Elvis Presley),另一位就是《与歌同行》的主人公:约翰尼.卡什。事实上,卡什和“猫王”是老相识,不止同在一个唱片公司旗下,还一起巡回演出过。所谓巡演,那时候可不像如今巨星们那么风光。当时的巡演情况,可能更接近我们经常在县城见到的外地“走穴”团体差不多。只不过,现在我们所了解的“走穴”,多半有卖弄性感的暧昧,而卡什那个时代的“走穴”,还真是检验明星魅力的流动考场:如果歌艺不行,观众反响不热烈,下一轮的巡演就很可能被踢出局。也许正因为如此大的工作强度和压力,才让那个时代的很多巡演歌手们都染上了“药”瘾。当然,在卡什们“磕药”的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可卡因”还没发明出来,既需要精力、也需要休息的歌手们,多靠交替服用安菲他命和巴比妥盐来维持自己的巡演状态。其中前者是起轻微刺激作用的,能消除疲劳和产生快乐兴奋的感觉;后者则相反,是镇静催眠药。不过,它们统一的坏处是都极容易上瘾而导致滥用,从而引发焦躁、幻想、免疫力降低等不良后果。   
   如果深入歌手“磕药”的研究,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创作型”歌手,比“偶像型”歌手更容易产生药物依赖;杰出的歌手,比平庸的歌手更容易磕药;经历坎坷的歌手,比一帆风顺的歌手更容易被药物诱惑。很不幸的,约翰尼.卡什这三个标准都符合,雷.查尔斯也符合,所以他们看起来就像难兄难弟一样。难以消除的童年梦魇,恐怕是卡什和查尔斯人生经历上的第一个共同点。查尔斯因为弟弟的死而自责一生,卡什则因为哥哥的意外世而内疚一世。也许正是由于经历过苦难,而且痛苦还深深纠缠在心间,所以他们才特别多愁善感,也特别善于表达内心的真实情感,更善于掌握表达的形式,所以也就更容易打动听众吧。不过,事业上的成功不但无法消除卡什心中的阴影,反而在巡演的压力下变得茁壮成长起来。   
   按照影片的叙述,卡什在药物滥用中暂时解脱现实世界的烦恼,也许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他当时的情况,似乎和雷.查尔斯当年的情况不能比,后者在服用药物的时候,正是事业、家庭处于颠峰,还有情人爱情滋润的时候;卡什则不同了,不仅家庭关系没得安宁,就连追求小甜甜的过程,也是屡战屡败。这里的家庭关系,不是指卡什与老婆关系不好,而是和父亲的关系,因为父亲一直将他哥哥的死怪在他身上。而且,比这个责难更让卡什痛心的,是哥哥当年的确比他优秀,各方面都是听话的好孩子,按照老爸的意思,似乎老天不公,“选错了孩子”。相对于内心深处的这种痛苦而言,表面上的风光只会令内心更空虚。如果没有人生的转机,卡什恐怕就会从此在药物中长醉不愿醒了。同查尔斯一样,卡什这时也需要一个救赎,幸运的是,他们都找到了,而且都是女性,不过在查尔斯那里,充当救赎者的,是童年时妈妈的影响;出现在卡什命运中的救赎女神,则是他将来的终生拍档琼.卡特。   
   对于卡什开始对卡特追求的动机,电影中表现得并不明确。这一点对于一般爱情电影来说可能无所谓,因为有时候爱情就是产生得很突然,不知不觉中就会被对方吸引。卡特本人无疑是非常有魅力的,作为乡村音乐家族中的一员,她的多才多艺和落落大方,的确很容易让男人为之倾倒。但是,仅凭这一点是不够的,因为卡什当时已是为人夫为人父,夫妻关系看来还蛮不错的;现实中他可以很突然地爱上琼.卡特,但电影作为叙事的完整性,必须给人一个交代,《与歌同行》没有这样做。笔者的猜测,电影这样处理,和《灵魂歌王》中淡化处理查尔斯的家庭关系一样,都有“为尊者讳”的嫌疑。因为在已婚的情况下又爱上别的女人,这在偏保守的美国主流影市里是不大走俏的。所以,电影只能一个劲刻画卡什对卡特之爱的坚定与执着,至于这种“爱”本身就是对当时妻子的背叛则被淡化了。这种淡化固然保持了世人对卡什的良好印象,但是作为电影,作为人物性格塑造来说,会失了一部分立体性。因为处于那种状态的男人,肯定是有有过一段内心交战时期的,正式这种内心的矛盾,才能让观众对人物的性格有更多的了解。《与歌同行》中的卡什似乎没有这样的阶段,彷佛他第一眼看到卡特就爱上了她,然后就将前一刻还是“小甜甜”的老婆抛到了爪哇国了。   
   同样处理得有问题的,还有凯西与父亲之间的关系。父亲固然因为卡什小时候比较调皮,又不如哥哥聪明而更偏爱哥哥一些,但似乎没理由等卡什长大、事业成功、家庭稳定后还坚持同样的观点,那说明父亲的心理也有不大对劲的地方。如果说父亲是因为卡什滥用药物的问题而轻视他,他应当清楚卡什的心理压力的直接动机就是他们的关系,而且这个原因也与他认为卡什不够优秀矛盾。所以,后来卡什戒毒成功后,父亲的转变就显得有点突然。事实上,这种故事线索的破碎现象,整部电影都存在,包括卡什与卡特之间的爱。现实生活中他们的爱肯定是坚定的,否则无法坚持三十五年。但电影中他们的爱情长跑过程,由于穿插着卡什与毒品交战的情节、穿插着卡什与前妻的恩怨、穿插着卡什个人音乐道路的探索而变得不清晰起来。观众的感觉彷佛是行走在十万大山中,而不通的情节线索就像周围的大山,这会看见这个,那个又不见了;过一会出现一座新山头,而刚才熟悉的却又不见了,从头走到尾,也没有对自己的行程周围的环境有个清晰的整体印象。《与歌同行》就像一切拍得不好的传记片一样,也有这样“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感觉。看完之后,观众记得的,也许只是关于卡什生活、人生的一个个片断,却缺乏一根强有力的主线将他们栓在一块、形成一个完整的、连贯的印象。从细节描写来说,电影是很成功的,我们似乎了解了卡什这个人很多;不过,电影放完走出影院时,脑子里会有种奇怪的感觉,那些细节彷佛都随着灯光的亮起而被蒸发了,卡什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观众的脑细胞立时抽成一团,最后也憋不出一个载有完全信息的电波来。   
   也许有部分观众会怪卡什的人生经历、艺术过程都和《灵魂歌王》中的雷.查尔斯太像了,以至于很难体现出个性来。可不?前面已经花不少篇幅说过了两人之间的相同之处,的确让人惊异,特别是两个的早年经历,很难相信那么相似。但是,这种相似性不足以成为影片人物性格刻画模糊的借口。再说了,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卡什和查尔斯的人生既然开始于不幸的童年,就该有不一样的不幸,从而形成不一样的性格。现实生活中他们的性格,肯定也是不一样的,这点从他们歌曲的风格也能看出来。但是,很遗憾的是,电影给人的感觉不是这样的;相反,电影除了给人以“这不又一个雷.查尔斯”以外,就没有多余的真正属于卡什自我特性的东西了。究其原因,是因为编导过于遵循“人物传记构成大法”了。影片是照着通用的“合理”模式拍出来的,是有着奥斯卡委员会认证标记的模式,似乎理所当然的应当是成功的。殊不知对于人物而言,最“通用”的恰恰是最“不合理”的。因为人与人本来就是不同的,如果拍出来的感觉都一样,那就是失败了。《与歌同行》最大的失败之处,就在于将“人物传记”片当作一种荣耀在拍了,当作一架通往成功的梯子来拍了,这样一来,“不幸的家庭”就成了一件能导致“幸福后果”的事,拍出来的味道就变了,至少不是从个体特性出发来寻找其本质,而是依照通用模式需要来“选择”素材了。生命本来应是个鲜活的个体,现在却要硬塞进一个符合大众尺寸的盒子里,如何能让外人看见真的“自我”?   
   幸亏影片还有动听的音乐撑着,否则还真难以熬下。说到音乐,那真的可以冲洗掉观众的所有不快,而沉浸在优美的意境当中。说实话,个人一直觉得,观众对《灵魂歌王》的热情,一多半也是因为查尔斯的歌声魅力;同理,《与歌同行》中卡什的歌声,也挽回了因为人物塑造问题而部分流失的观众信心。需要说明的是,本片中所有的歌声,也同样是由主演杰昆.菲尼克斯和瑞茜.威瑟斯彭“亲声”演绎的,没想到效果好到惊人。约翰尼.卡什的风格是融合了乡村(Country Music)与福音歌(Gospel)而形成的“前摇滚”类型,既琅琅上口,又节奏热烈明快,非常有经典的美国特色。他本人的嗓音又是那种特低沉的带磁性的,配以他标志性的黑色行头,唱起歌来别有韵味,想当年也是实力与魅力并具的天王级歌星。菲尼克斯的演绎,将卡什的这种气质完美地再现出来了。也就是说,只有在唱歌的时候,我们才能感受到那是真的约翰尼.卡什,不是某个按照通用传记模式造出来的主人公。这里面责任不在菲尼克斯,而在编导。菲尼克斯个人的表演是很有火花的,可惜为模式所累。让人惊艳的是威瑟斯彭,电影中威瑟斯彭表现出难得的自信和洒脱,一反过最擅长的小女人气,奉献给观众一个有深度的、坚强、开朗的女性形象,让人感觉约翰尼.卡什没法不爱上她,或者说由她来拯救卡什是最合适不过了。好莱坞的音乐人物传记风看来得歇一歇了,观众已经有些疲劳了,除非影片制作人员抛开那貌似捷径的通用表现模式,真正以人物个性为基础来构筑故事,否则,观众还不如参加主演们经过特别训练带来的金嗓子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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