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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公民》浅议陪审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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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是八一下这个被翻拍多次的模板。最初的美版,到最近的天朝特供,想到哪里说到哪里罢。
  
  1.鹰版
  
  美版诞生于1957年,黑白色。就像我在第一次听说美国人早在六十年代就已经登上月球时的惊讶一样,原来他们在上个世纪电影技术极度不发达的年代就已经能拍出那么拽拽的电影了。如果说电影技术在历史的滚滚洪流中不断向前,idea这种形而上的东西,则是自古以来都只能被天才触碰和谈论。而天才的定义也从未改变过,他们只是一如既往地鲜少出现,而出现后又如璀璨的星照亮一片夜空。
  
  被反复翻拍的美版作为祖师爷,最纯净也最精致。第一次在法学院的电影课上看时,完全屏蔽老师啧啧不绝的对陪审团制度的介绍,在内心一片万马奔腾中渐渐意识到,哇塞,整部片子大概就这么一场戏了,整整一个半小时都要在这个逼仄狭小的休息室中度过了——那种牛逼感是振聋发聩的,不仅是空间设置上的大胆,在时间轴上的尝试也是卓越的,一场戏而已,一场陪审团在休息室讨论的始与末,导演君是把现实中的时间轴和电影中的时间轴完全统一了。
  
  黑白片本身的压抑,频繁擦汗的陪审员们来表达天气炎热,算是用动作弥补用光调色先天不足的黑白片短板,加之越压越低到最后干脆近乎是俯视演员的运镜,都是在空间和视觉的层面上让讨论决定生死的情形看上更紧张了些。而时间上的这种设置大概会增强观众的围观视角和代入感。你就在看着,你和被告一起等着,等着陪审员们的最终决定,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和被告一起等待了一个半小时的我们,此间的感同身受自然不同于其他电影一个黑场穿越下的十年之后。
  
  然而,必须说的还有然而,我更倾向于导演只是觉得这么拍很酷,氛围十分足够紧张倒不是那么重要。普遍冷漠和草率是人类通病,一开始就压倒性的有罪投票就揭示了这点,而屏幕外的观众是否真的会对一个在电影中露面时间极短、身世一团模糊的男孩子产生多么迫切的同情心?答案是否定的。即便是被授予了神圣而庄严的使命的陪审员们,也会在有罪无罪的问题上轻易做出判断,却并不同时为自己轻易决定他人生死的行为有过片刻犹疑,又如何期待观众在这种情况下感到紧张呢?这种放松是人之常态,如果强行靠拍摄手法拗,也算是不大了解人的心理特点。
  
  一分为二看的话,后半部分越来越炎热的天气和越来越低的镜头,倒是很好地配合了休息室内已臻白热化的讨论。这种情绪张力的处理和俄版的区别很明显,原因也十分明显,后面会在俄版中展开说,因为这大概算我很不理解俄版的一个地方。较之日版的独树一帜,美俄两版真的是在阐释两国差异上形成太好的互文了。
  
  1957年,法治在我朝还是个没什么人敢提及的概念,灯塔国随意挑选的陪审员先生已经对“合理怀疑”“举证责任”“间接证据”等概念运用得得心应手了,看着片中角色们那么熟稔得拿英美法课堂上我们学了很久的概念和原则辩论支撑自己的观点还是很酸爽的。不知是电影的虚构还是真实的再现,片中呈现的普通人的法律意识也是叫人又羡又恨的——所以我国翻拍版中那句“幸亏我们国家没有这种制度”的感慨也就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不过这是另一个议题了,或许会放到天朝版那部分来说。
  
  陪审团制度作为英美法系的产物,设计的初衷并非源于对民主的信任——其本身要求全票通过方可作出最终决定的高门槛也是在防止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意志强奸——而是出于效率和责任分配的考虑。在陪审团制度下,交给陪审团审理的部分是刑事案件中的事实认定部分,如果说接受过专业训练的法官对法律认定部分更有优势,那么在事实的认定就未必如此。然而,这也仅仅是说明法官在事实认定上不一定比随机挑选的陪审团更有优势,也证明不了陪审团就比法官更有优势,更有资格做这个工作。
  
  ——往好了方面想,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增加司法腐败的成本。当事人干预一个法官的难度远远小于干预整个陪审团的难度。所以把这个权利交给十二个陪审团,多少可以保证司法系统的正常运行。
  
  ——然而,总是有然而,如上假设脑洞是很大的。因为无论是美国还是我国,一次庭审的法官数量都不止一个。而对陪审员的买通也无需个个击破,只要可以干涉其中一个——让他坚持到底投无罪,其余十一个是什么意见就无所谓了。如果是hang jury还可以继续拿出这一招来用。况且,对美国老大哥的信任,司法腐败无论从哪个点上下手都没那么容易。综上,上面那个出发点,我不以为有多大效用。
  
  ——一个更好的理解是出于对司法职业从业者所谓“法律思维”的规避。权力放到一个人的手里算独裁,放到一个行业的人手里也算独裁。所以要让普通选民也加入到这个审判队伍中来。既然法律认定因为其专业性天然地排除了普通人,那在事实认定这种对专业知识没什么要求的事物上,找陪审团也算合理。所谓同侪审判。
  
  但我最接受的一个版本不是以上解释。说起来也是个长长的故事。
  
  首先是“疑罪从无”的概念,换个说法就是“所有疑点归为被告”。这种“宁可放过一万不可错杀一个”的原则,无论是大陆法还是罗马法都能找到踪影。独独我国——独独我们大中华法系——形似大陆法系然而又不是的大中华法系,基本上不承认这个概念。影视作品作为流行文化的一部分,也时时刻刻反映着这一点。美国英国有律政剧,TVB有律政剧,我们没有,我们只有警匪、刑侦剧。香港和英美一样,普通法系下的审判依托的是辩论主义,因此律师在庭审中占大头,律师作用比实行职权主义的我国要大得多。那么我们主导审判的是谁?法官?不尽然。最近的数据,我国刑事案件最后的无罪率不超过百分之一,辩方律师基本上就是在量刑上下点功夫,很少人做无罪辩护。这说明什么?检方只要上诉就不会落空的案子,谁是大佬好清楚的伐?——这就是解释了为啥我国刑事题材的电视剧都在讲公检两点,而鲜少提及律师,因为律师不重要。
  
  刑事案件中辩方律师不重要的隐含意义就是,无罪的可能不被重视。我们不讲疑罪从无,我们对公检法英明神武充满信心,我们相信可以抓住每个罪犯,可以弄清每个案件的真相。
  
  这点,也是在我读了大量的case之后才意识到,原来弄不清真相的案子更多啊,原来大部分案子的真相都不是一清二楚,而是依赖着法官或陪审团的自由心证作出的决定啊。说白了就是靠直觉啊!在法律这么倚赖逻辑和理性的地方靠女人的第六感来猜的啊~~所以就有了疑罪从无的概念,拿不准的时候抱着人文主义的关怀,才要宁可错放绝不错杀——这实在是因为证据不可能还原客观事实的备胎选择。谁都知道直觉不可靠,拿直觉来作为生杀予夺的依据更是对生命的蔑视。所以才有了“拒绝一切合理怀疑”才能定罪的证明标准,才有了必须全票通过的大陪审团,而“拒绝一切合理怀疑”用人话讲就是猜不出的时候不要猜,慈悲为怀放人一马啦!
  
  如上和陪审团的关系呢?当然有啦。人类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随着科技逐渐发展,越来越多愚昧低效的事实认定方法被抛弃,却也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在事实认定这种事情上,法官比普通人没有任何优势,而且正确率也不高。。。多么尴尬而苦涩的事实呀,但法官错判是要承担后果的呀,除了法院系统自身的升降调职之外,当事人来闹怎么办?被冤枉的被告和权利得不到保护的原告,会不会把怨气撒到法官身上?长此以往法院还能开张么?会不会有像医闹一样的法闹呢?闹心不闹心?
  
  闹心!怎么办?辩论主义和陪审团制度就是两个解决办法。律师是自己选的,陪审团也可以踢掉自己不喜欢的,把原本该法院承担的事实认定——这件说不清道不明神仙都无能为力的苦差事——交给律师和陪审团,交给你自己认定的人,即便最后是被冤枉或错判,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你还有心气法院跟法官闹么?法官还用像宋提刑他爹一样办错了个案子就要死要活么?
  
  辩论主义和陪审团,是对法院权力范围的限缩,同时也是对其责任范围的限缩。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就是这个道理哒。
  
  这种长篇大论,就是想说陪审团在认定事实层面上不比法官高明,人非圣贤,事实认定面前人人生而平等。其伟大不在于这种制度多么高效,而在于它的存在本身就对人类认知缺陷的承认,承认因为证据不可能复制现实,承认我们必须在集体的隐患和个人的权利之间做出选择,而最终我们选择了后者。
  
  说了这么多和我们的电影有关系么?当然有啦,我会在后面说,在说为什么我心中的囔波万永远是美版的时候说。
  
  2. 熊版
  
  可能是因为美版已经将电影和法律都讲到了极致,以至于任何改编都是在变相地和经典拉开距离。曾有人把美版比作论文,俄版是诗篇,以此来区别两部作品的风格。的确,前者极度讴歌理性的胜利,后者则是对人类情感至上主义的推崇。只不过在天平上向来伯仲之间的二者,这次似乎高下立见。
  
  之前说,我以为美版中逐渐压抑的镜头只是用来烘托休息室内随着讨论展开和生化而白热化的气氛,或者夹杂些许程序正义的理念呼之欲出时激动人心的节奏点,但和休息室外那个男孩子的命运干涉不大。走出休息室的陪审员们一身霞光,轻松的样子仅仅是结束了一次讨论,导演没有把余下的任何一帧画面用于交代被告的命运。
  
  俄版从一开始就是两条线交替叙事,陪审团和被告人。一面是十二个陪审团身后故事的一一展开,一面是对被告情形的粗糙刻画,平行推进的两条时间线,作用当然是为了让陪审员们的讨论更有实感,让同理心和对陪审团制度的思索来得更猛烈些。
  
  两条线这么一教错,俄版就成了一部一点都不酷的电影。或许是原版中单一场景的剪辑和拍摄已经难以超越,俄版才选择了这样一种安全而传统的方式,并且看上是他们很擅长的一种方式。
  
  俄国人擅长写那种宏大叙事和命题的小说,一个人物为着力点,伸出无数只细腻的触手,要把整个时代背景都抓住然后表达出来。上个世纪的时候我朝不少作家受这种风潮影响,纷纷以创作出一部“全景式小说”为第一要务,今年毛卫宁导演改编成电视剧的《平凡的世界》,就是路遥在类似心态下的产物。俄版《十二怒汉:大审判》也试图想成为这样一部作品,他们一直擅长如此,所以把原作中贫民窟男孩改成车臣男孩,着眼点敏感而居高临下,一开始就让这部电影不得不踩着酒神的调子按史诗腔来说话。
  
  俄版的饱和度和明度都很低,也把美版的雨前闷热改编成西伯利亚的皑皑雪原。民族的性格和天气大概有些关系,在寒冷天气中解酒精取暖的斯拉夫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十二个陪审员个个脾气暴躁,暴力指数突破天际,室内的讨论几度失控而差点演变为群众斗欧,比起美版,更符合“十二怒汉"的定义。所有这些,都让美版明快流畅的设定变得滞重下来,俄版就这样突破了论文要层层递进严丝合缝的设定,变成了一篇任性肆意的酒歌。
  
  除却不再轻盈的结构和镜头,俄版想要传达的信息也变得更加诡异。似乎是在嘲笑什么,一开始就借哈佛高才生之口表达了对所谓”合理怀疑“的轻蔑,而这种轻蔑在后面的情节发展中变成了默认,陪审团的讨论口水横飞,然而推理甚少,大家都在热情洋溢地讲故事,挥拳头,我从前如何,我外婆如何,我妻子如何——越来越像一场网络掐架。说服别人的办法成了讲故事、搞煽情,”理性“俩字早被抛到十万八千里之外了。
  
  所以是背道而驰的改编,原版是普法电影的模板,俄版则是对法律的不信任,甚至于片尾提出了”仁慈高于法律“这样的命题,所以导演可以自信地让陪审团抛开”合理怀疑“的理念,自信地让他们靠着自己的感情作出决定,最后不忘记黑一把法律:法律这东西和其他东西一样,什么都不会改变。有意思的是,美版中我们也能感受到仁慈的影子,因为对”合理怀疑“的坚持正是源自一种仁慈,如上文上偏大论所述,正是因为我们对感性的不信任,才宁愿在任何时候都退一步,都给被告留下余地。一种是理性的谦卑,一种是感性的自大,我已经死心塌地地被灯塔国洗脑。
  
  非常相似地,每一版中陪审团都有对自己国民的评价。
  ——美版:这就是我们强大的理由。
  ——俄版:俄国人的灵魂已经坏了。
  ——日版:日本人都随大溜嘛。
  ——天朝版:幸亏我国没有这种制度!
  
  57年的美国,二战战胜国和获益国,傲娇滴宣布这就是我们强大的理由。而片中陪审团也是对法律概念最熟悉、对民主和法律最能产生信任感的一版。看美版时我一直在想,他们真得活得这么理想化么?习惯了理论现实两张皮的我,对美国人民那种笃信法律和原则的态度产生了困惑。也许这就是美国梦,亨利方达一人力挽狂澜的超级英雄梦。有梦的国家,总是自信的,也必定有自信的资本。
  
  俄版的时代背景没有检索,不知是否发生在别斯兰事件之后。所以俄版是一部很熟悉的古典大戏,和那些年代里日益闪光的煌煌巨着一样有着同样的关怀和野心,但因为导演不具备驾驭其野心的能力,所以有点砸。这点也会放到后面说。
  
  日版的案情设计大概是最没有本土特色的,如果硬牵强一下或许是暗指霓虹国大量猥琐宅男?日版的改编很轻也很欢快,人物塑造和情节设置上都自成一家,诙谐有趣,和俄国一样以人情作为破题点,传播着温柔与爱,看着大家念台词分分钟串戏到动作和情绪都超级夸张的漫画里。
  
  天朝版。。。一声叹息。如果说美版是美貌与智慧兼具的漫威画风,俄版是苦哈哈的托翁风,日版是细腻柔美的少女漫风,天朝版必定是政治正确的主旋律抗日神剧。奇怪的是我并不怎么讨厌,也留到天朝版讲。
  
  然而苦哈哈的托翁风也并不总能保证作品质量,就像托翁在《复活》中对陪审团制度偏颇的解读,俄版的“12”对原作内涵的摧毁也是全方位的,他用一个宣扬现代法治理念的模板,来嘲笑着现代法治,嘲笑着人类做出的那么多努力。或许是俄罗斯从超级大国走向今天,在腐败和低效的泥潭中辗转而不得救之后的心理落差,又或许是导演着重刻画的所谓车臣创伤,让他镜头下的俄罗斯人不再相信美好的东西,并轻易断言俄罗斯人已经从骨头里坏掉,而这一切在未来也不会有丝毫改变。
  
  如果是一个好的改编,这样如烟火坠落般的故事也会因其绚烂而哀伤的颜色让人放弃任何苛责。可是呢?反复穿插的车臣战争镜头不知所谓,被困在体育馆内的乌鸟呕哑地烦人,还有物理教员频频回头投往圣母像的眼光,一切似乎是象征着什么然而其实并没有的细节让整个电影显得冗余而漫长。
  
  俄版的陪审员除了对法律制度的漠视外,还特别喜欢讲故事。导演是不是多少受点莎剧影响,喜欢大段大段的台词,情绪高潮太多,情感却未见得充沛。无论是美版还是日版,在表现人物背景对认为观点的影响时,都是四两拨千斤的侧面描写,很少有留给陪审员大段个人陈述履历的时间,这力气使得未免太拙。另一个疑问是,为什么十二个中年男人会在一次陪审团经历中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和盘托出自己的心路历程?为什么一开始对会议颇为不耐烦的人们居然愿意耐心听那些裹脚布一样的故事?看到这里真得觉得俄国人真是又易怒又善良啊。最可悲的是,原版之所以可以信心十足地把一个半小时的戏全部放到一个场景中,依靠的是环环紧扣的推理,正是层层推进的严密逻辑让导演可以拍出很酷很炫的电影。俄版把片长拖到两个半小时,还掉了原版中最为精粹的紧密性,把片子剪成了十二段中年老男人的演讲,他到底有什么信心我们会从头听到尾?
  
  尤其是当这十二段演讲之间毫无关联,与案情的联系也那么微弱的时候,导演君的上帝视角就成了一篇理论研究不扎实、社会调研又很贫乏的社会学论文,他在片中几处对法律的论述显得那么幼稚而漫不经心。如果你情感充沛,可以谈谈诗歌与酒精,还是不要轻易触碰你并不了解的法律。
  
  听说普京看过后内牛满面,而本片在俄国本土票房也很可观,那我就善意地把自己的不理解归结到文化差异中,也许或者可能maybe这里的十二段演讲的确是车臣创伤和大国式微之后贫弱而嘈杂的共鸣声罢。
  
  
  3. 脚盆鸡版
  
  其实写到日版,想说的话基本已经讲完了。
  所以就抱着轻松愉快的心情进入同样轻松愉悦的心情进入日版(居然能分清杨宗纬和华晨宇的声音啦吼吼)~
  
  由三谷幸喜指导的日版名字叫“十二个温柔的日本人”,于是整部电影真得就好温柔。十二位陪审员性格温柔是没得说,即便是片中最偏执坚持有罪的浅野,也是典型的点头哈腰式日式草食男相,凡事都讲拜托,情绪发展到高潮也仅仅是生自己的闷气。那位不分青红皂白坚持无罪的护腰先生,被战友抛弃后也只是静静地坐在了一边,并不面目可憎,反而因为最后鼓鼓囊囊的投诚而显示出几分毫无颜值的萌感。更不必说,那位戴着草帽画画很好的女人,还有那位不敢相信人间有如此丑恶之事的大妈。
  
  声音压得很低的讨论,很少唾沫飞溅,嘻嘻哈哈中度过的一个多小时。当唯唯诺诺的大妈坚持无罪而又说不出任何道理被训斥时,她又会被保护,坚持着女人不能被呵斥的日本人,在那一刻有点点帅。即便是最后,依赖着合理怀疑确定的无罪结果,更像是陪审员们一厢情愿的温柔祝愿,真正在分析推理的陪审员实在是在少数。
  
  然而,如果温柔已经是常态,合理怀疑的制度似乎也失了存在的土壤。如果人人都愿意用更宽松的尺度衡量他人的行径,那合理怀疑的理念会在无形中注入所有人的血液。
  
  似乎是很没逻辑的讨论过程,但未尝不是一种解决办法。而且幸运的是,陪审团中也有心地善良头脑又清楚的家伙们,所以最终的结论也是严丝合缝的,也在保证被告权益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考虑了被害人的利益。其实这就是合理怀疑的真意,排除一切合理怀疑之后才能定为有罪。
  
  十二个温柔的日本人,片子的风格也和片子努力传达的宗旨一般,似乎平易近人,实则别有洞天。四个版本中唯一一个敢于用喜剧风格来讨论生杀大权的版本,这种尝试在一开始叫人十分不适应,看着嘻嘻哈哈鱼贯入场的陪审员们心里十分烦躁。更是不解导演为何要花那么长的时间交代每个陪审员要喝什么饮料,中间有其被那个几次三番更换自己饮料的大妈烦到暴走。
  
  时时刻刻要暴走的心态,也渐渐在片中温柔明媚的调子中被抚慰。那位唯唯诺诺又很犹豫的大妈,在整个过程中却始终坚持无罪,不敢相信世界上会有那么丑恶的人与事。这种心态在某些时候当然是要不得的,而且多半会被形容为愚蠢(我几乎恨不得把一个蠢字帖在她脑门上)。但导演似乎是要存心看我们笑话,后来不仅让大妈贡献了一个绝妙的思路,还最终证实了她的坚持是有道理的。导演必定怀着一颗好心肠,不肯叫期待善良相信善良的人对世界失望。
  
  也许还是基于这种温柔的心态,日版也是唯一一个加入女性陪审员的版本。本片中一共出现三位女性陪审员,一开始都是近乎丑角的形象,一个嬉笑卖萌只顾闹着玩儿,一个毫无分析就是坚持无罪,一个把事实罗列当逻辑,还振振有词地坚信自己的直觉。是不是几乎要说:这样的女性角色还不如不要引入,分明是对女性的丑化!然而又是反转,那个直觉从不出错的人依然不出错,那个跟着内心走的人也没欺骗,那个嘻嘻哈哈的人得到了快乐的结局。这样看着,似乎是一种嘲笑,嘲笑那些唾液飞溅挽起袖子要讲理的老爷们儿,也许第六感比所谓的逻辑更值得信赖的。
  
  (PS:对这一套不怎么买账。逻辑是两个人讨论问题的起点。而且把女人和直觉挂钩,男人和逻辑挂钩的简单二分法也叫人无法信服,即便最后胜利的是直觉,作为一个讲道理有逻辑的女性,对这种看法也完全没办法接受。)
  
  日版之所以是最成功的改编,因为它植入了很多自己的东西,对原作的依托已经不那么明显,而这种植入又相当成功。俄版败在植入的生硬,天朝败在植入的无存在感。
  
  原作是从有罪到无罪的转折,一气呵成,行云流水。而日版则是从一开始压倒性的无罪(这多半是在呼应日本人的温柔天性),中段一半人倒戈为有罪,最后又全员投无罪。除两处反转之外,日版也是对原版案情改编最为彻底的一版,俄版和天朝版的几个悬疑点都直接copy美版(掐秒数算时间等),日版整个案情设定和使得陪审员改变选择的几处疑点都和原作完全不同,这些都增加了改编后对观众的悬念。
  
  其实仔细想,日版中的几处悬念,比如母亲买好披萨的动机等,也都会折射出人们猜测善意与恶意的两面,究竟是为杀人的准备,还是对儿子的担心?牵涉其中的,虽然也可以仅仅用可能性和合理性推测其背后缘由,但较之睡前戴不戴眼镜这类疑问,更是别具温情了。此外,穿着花哨的伪律师,在谈判陷入僵局之时提出的几种选择,也和俄版最终的疑问一样,法律条文之间的空白被常识和良知所填充,陪审员可以有比他们想象中更多的选择。
  
  场景上,日版没有坚持从头至尾一直在讨论室内,中间一部分人还跑到室外讨论,也是为了增加片子的喜剧效果。这种喜剧效果惊艳了时光并温柔了岁月,所以即便强迫症如我,也不觉得这种对全片场景始终唯一执念的破坏有多么不可原谅,反而觉得这样的处理让整部片子更加明快讨人喜爱。
  
  日本么么哒~~仅次于美版的喜爱~
  
  
  4. 兔版
  
  终于来到了激动人心的扫尾时刻。一开始对它抱有多高的期望,最后就有多大的失望。没看之前对种种批评声不以为然,心想等自己亲自验货后一定为它正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陪审团制度虽然是英美法系的特色产物,但日俄两个大陆法系国家也都本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心态将陪审团制度吸纳入本国司法实践之中。而同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中国却没有陪审团,只有教科书中经常拿来和陪审团作比较的人民陪审员,虽然明知这二者之间相差甚远,这样的比较却一再出现。这样的背景下,要拍一出陪审团制度科普的戏,不仅要考虑观众对这一制度的认知程度,也要考虑其如何与天朝国情顺利嫁接。
  
  导演的办法是借助模拟法庭来复制陪审团制度。设想过很多次导演会如何呈现家长们的心态认同问题,毕竟,身为真正的陪审员尚且会有草菅人命之举,又如何保证一群未接受过基本英美法训练的普通家长,在一个模拟的环境下,接受“无罪推定”原则的价值呢?结果是很糟糕,家长们频繁的打岔虽然极具真实感,但也让电影的节奏显得凌乱不堪,而这片刻的真实又在家长们纷纷被8号审判员说服后荡然无存。我以为模拟法庭的设定对戏剧发展的效果不会影响深刻到如此程度,毕竟即便在原版中,那种与被告共命运的情感也没有建立,一直吸引着我往下看的是十二个陪审员激烈而焦灼的争论过程。不过,这种宽容的态度在进入到天朝版的观看后便轻易地消失了,整个讨论中我都无法摆脱“这真的好像一场儿戏”“这些人妆模作样的在干啥”“他们为啥这么闲”以及“八号陪审员真得好欠啊”的内心咆哮。
  
  这点是没办法改变的。我哪怕是你真像观众说的拍科幻片假设我朝某日采纳了这种制度呢?也比这搞笑的模拟法庭脑洞要显得less搞笑些。买冰棍的大爷说,您不就是想说一个孩子的命比我这冰棍重要么?俺想说,一个孩子的命是比冰棍重要。问题是您这里牵涉到孩子的命了么?孩子的命运掌握在买冰棍的大爷手中了么?于是我要问的,就成了,一节普法课比我的冰棍重要么?司法权不归我,还逼我考虑孩子的命,合理么?我们从未被给予过陪审员的制度。如何要求我们具有陪审团的素质?导演不过想说法庭内外太多相似性,也许我们不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但法庭外网络上无时不刻进行的谩骂和人身攻击也都是一种权利的行使——您知道那是我们的权利就好了。司法权和言论自由的权利,二者怎么可能用同样的标准衡量?注定不公平,注定无法感同身受,注定鸡同鸭讲,注定搞笑一整年。
  
  日版中前半段默不作声地花衬衫先生后来一鸣惊人,在宣布自己是名律师后,靠着极高的专业素养+卓越的控场能力+让人过目不忘的个人魅力(这点是最重要的)引导并掌控了后半段的讨论,最终成为后半程的领袖,也就是美版中亨利方达那个角色,带领大家走向了无罪的光明终点。特别有意思的是,走出会场的花衬衫悄悄对同僚说,其实他是个演员哈哈哈哈哈哈。演技真赞。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又是何冰扮演的八号陪审员先生。自由女神般blingbling闪瞎全场后,无意中向观众揭露了他是个检察官的事实,同时也解释了他为什么那么难缠地揪着大家一定要说个明白,讨论讨论。比较之下,身为天朝人民简直心塞。不带这样歧视普通老百姓的智商的。
  
  细想又觉得没什么不妥。因为老百姓确实不一定那么值得信赖。在场陪审员发表的那些可笑又可气的看法,毫无逻辑,走极端而无任何建设性,唯一的理由就是背后固执的偏见。站在上帝视角,可以理解这种偏见,但无法接受他们被带入法律决策过程中。而遗憾的是,那些看似极端的偏见,其实并不那么极端,他们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日夜上演。阶级固化带来的仇富心理,传统因袭的陈旧孝道,不关己事时无比熟稔的冷漠表情,并不是少数人少数事。他们真的都太常见了。
  
  这样过于写实的手法让讨论充满戾气又缺乏创意,我仿佛在目睹亲历一场网络谩骂,若是发生在平时,我一定早早切掉窗口,不想继续在这种闹心又痛心的环境中继续浪费时间。就像承认民主就意味着认同平庸一样,这样的争论还是少看为好,多看了烧脑子,烧坏脑子那个“烧”字。
  
  这就是天朝版和俄版相似的地方。人艺的艺术家们不满足一部普通的电影,他们是在《茶馆》那样的本子中走过来的,一部戏通透敞亮,人生百态和世间永恒的道理都在里头了。于是他们期待《十二公民》也成为这样一个本子,结果却犯了与俄版相同的错误。
  
  单一的场景,和单一的动作,导致所谓人生百态必须通过陪审员的嘴巴吐露出来。美版和日版都是用背景塑造性格,用性格推动剧情。而俄版和天朝版,都是剧情展现性格,性格透视背景。整个翻转了过来。这样的不妥之处就变得很明显,停留在一间教室里的人生百态,全部情节仅仅是讨论问题,这就意味着所有的人物背景都得通过人物的嘴巴往外吐。换句话说,天朝版和俄版一样,又把陪审团讨论改编成了十二个人的脱口秀,如果说俄版是加动作的暴力style诗朗诵,天朝版就是剧场里的个人小品了。出发点是好的,力道却同俄版一样拙劣得惨不忍睹。
  
  年年新鲜事儿,今年特别多。本该叫十二公民的叫做十二怒汉。本该叫十二怒汉的喊自个儿做十二公民。
  
  原来想这样的底版太适合改编成话剧了,场景单一,台词要求高,成本低廉,特效零要求。看了人艺的这出电影版话剧,想了想还是算了,这种皮相上改得不好看,骨子里又毫无新意的改法,搬到哪个舞台都不会折腾出什么水花。若还是这个本子,省省力气不拍最好了,即便成本低廉,毕竟也费时费力,真的毫无意义。
  
作者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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