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在篮球上的女孩-小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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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在不断长大,篮球怎能承载她以后的人生路?
爱心在她身边围绕 小红艳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
事故处理完毕后,陆良县交警部门并没有忘记小红艳,经常到家里去探望她。2002年9月,在云南交警总队主办的"平安是福"交通安全宣传大型图片巡回展上,由曲靖市交警支队报送的“篮球女孩”的录像片,成为这次展览上最令人揪心的镜头,许多人看到这个用篮球走路的女孩,都哭了。她的状况,也成了云南省交警总队的领导的心事。
随后,省交警总队宣传处副处长朱素梅,带着总队长马继延写给小红艳父母的亲笔信、总队民警8000多元捐款和一台彩色电视机来到了小红艳的家。她给小红艳带来了衣服、电子琴、学习用品和许多图画书,也不忘带来两个新篮球。
小红艳当时就打开了一本《看图识字》。朱素梅指着其中的一幅人物图画,问她:"这是谁。"小红艳说;"男的。"朱素梅说:"这是‘爸爸’。你一定要读书,读书才能识字。"原来,当小红艳六岁时,父母曾将她送到学校读书,学校见她的情况太特殊,没有接收。朱素梅这次来,就是按照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朱建义、交警总队总队长马继延的要求,协调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减免学杂费用,让小红艳进入本村的小学读书。
小红艳上学以后,云南交警从大队、支队到总队的领导经常到时她的家中和学校看望、了解她的情况,给她送去钱物和学习用品。2003年10月,云南交警总队总队长马继延邀请著名舞蹈家、云南省交通安全形象代言人杨丽萍一起来到小红艳的学校和家里。他们给小红艳带来了书包、文具、随身听、复读机等。为了让学校所有的学生都来关心和爱护小红艳,他们还给小红艳全班的50多名学生每人送上一个书包,给学校的1000多名学生每人送上一个文具盒。
马继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每次看到小红艳,我们都有一种负疚感。从感情上讲,我们不忍心打扰她,不忍心揭开她血淋淋的伤疤,我也多次劝阻了一些媒体对她的不太负责的追逐。同时,小红艳用她残缺的肢体,形象地控诉着交通事故对人类健康和生命的摧残;用她顽强的生存,表达了人们对于平安和幸福的渴望;她的生存状况,也时时警醒我们公安交警肩负的重大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她是我们云南继杨丽萍之后的又一个交通安全宣传员。我们理应为她作些事情,这是我们的义务,也算是对她的一种补偿。
马继延明确表示,云南交警部门会一直关怀、帮助小红艳。
同年11月初,公安部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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